未能依規落實欠薪還款 中國足協對部分職業足球俱樂部進行處罰
11月5日,中國足協官網發布處罰通知稱,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于2022賽季中超聯賽、中甲聯賽、中乙聯賽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職業足球俱樂部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解決欠薪不低于總額的30%。
經審核,確認河北足球俱樂部、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和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未能依規落實上述要求。依據有關罰則,決定對河北足球俱樂部、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和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各扣除2022賽季聯賽積分3分。
通知全文如下:
中國足球協會關于對部分職業足球俱樂部未能依規落實欠薪還款進行處罰的通知
各有關會員協會、職業足球俱樂部:
為進一步做好各職業足球俱樂部落實解決欠薪問題的工作,我會于2022年4月2日公布了足球字﹝2022﹞121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2022賽季中超聯賽、中甲聯賽、中乙聯賽相關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職業足球俱樂部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解決欠薪不低于總額的30%。
我會于7月7日公布了足球字﹝2022﹞268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賽季各級職業聯賽相關政策落實工作的補充通知》,并于7月19日公布了足球字﹝2022﹞297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公開接受相關人員提交投訴材料的通知》。
我會在收到各職業足球俱樂部依據上述通知提交的《欠薪匯總表》及有關被欠薪人員提交的投訴材料后,進行了比對與核實,并與各有關俱樂部共同確認了欠薪總額。
各俱樂部根據認定的欠薪總額提交相關還款證明材料后,我會進行了初步審核。8月26日,我會致函相關俱樂部,要求于8月29日前提供補充說明材料及相關付款憑證。
經審核,我會確認河北足球俱樂部、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和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未能依規落實上述要求。依據足球字﹝2022﹞121號《中國足球協會關于2022賽季中超聯賽、中甲聯賽、中乙聯賽相關工作的通知》中的有關罰則,決定對河北足球俱樂部、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和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各扣除2022賽季聯賽積分3分。
我會再次要求各職業足球俱樂部應高度重視欠薪還款工作。對于未能落實通知要求的俱樂部,一經查實,將依規進行處理。
特此通知。
中國足球協會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