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0所高校實施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培養項目

教育部和司法部日前聯合決定,選取部分高校會同仲裁委員會、律師事務所等涉外仲裁實務單位,實施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國際仲裁)研究生培養項目。

教育部在指導培養方案中明確,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國際仲裁)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實行“高校+行業”的聯合培養方式,探索“境內+境外”培養機制,實施“雙導師制”,聘請具有國際仲裁實務經驗的專家擔任校外導師,參與國際仲裁人才培養等各項工作。培養院校需在國際法、國際貿易、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和法律外語等方面師資力量雄厚、研究基礎扎實;聯合培養單位成立時間不少于10年,擁有專職從事涉外法律或國際仲裁業務工作人員,且具有豐富的涉外法律或國際仲裁案件管理經驗。

新專業將于2023年至2025年招生,全國20所高校共計招收培養不少于1000名研究生。其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五所在京高校參與招生,分別招收20名研究生。

教育部表示,實施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國際仲裁)研究生培養項目,旨在培養一批法學功底扎實、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層次應用型涉外仲裁人才,為打造一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高素質專業化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奠定基礎。(記者 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