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允許外商單獨投資舉辦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

日,北京市人社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營利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通過多項改革舉措,加大外商投資本市職業技能培訓領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外國優質教育資源投資職業技能培訓領域。

據介紹,《管理辦法》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著力探索構建職業培訓領域對外開放發展的新模式、新格局,對外商投資北京市營利職業培訓機構進行了系統規范。拓寬了外商投資辦學形式,在原有中外合作辦學形式的基礎上,首次在全市范圍內允許外商單獨投資舉辦營利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支持外商以多種形式投資本市職業技能培訓市場。不再區分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等不同辦學形式。

為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在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管理上,實行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放寬多項外資準入標準和要求。例如,舉辦者不再只限于教育機構、參與辦學主體更加多樣化,取消中外方董事會成員比例限定等。在設置標準、審批層級、審批流程、監督管理等方面,均與本市內資舉辦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一致。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要求,不斷優化改革審批服務,將設立、變更環節采取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實現材料齊全當場辦理,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培訓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記者賴志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