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據北京市教委網站10月9日消息,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1〕10號),推動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切實加強專業支撐和科學管理,進一步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針對和實效,著力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增強調控情緒、應對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強源頭管理,全方位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

1.加強心理健康課程建設。學校要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幫助學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樹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識。按照年級全覆蓋的要求,通過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班團隊會、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專題教育活動、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校本課程。在新生入學、畢業升學、期中期末考試前后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嚴格按照《北京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綱要(修訂)》落實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同時注重安排形式多樣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引導學生學會理面對挫折和困難。

2.大力培育學生積極心理品質。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品德教育相統一,引導學生樹立遠大理想,厚植家國情懷,傳承奮斗精神,培育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和堅韌不拔的意志品質。充分發揮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校園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嚴格落實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和美育課的剛要求,積極推廣中華傳統體育項目,廣泛開展普及體育運動和豐富的藝術實踐活動,結合各學段特點系統加強勞動教育,吸引學生積極參加各種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生活和學生社團活動。通過宣傳櫥窗、走廊展板、電子屏幕、班級黑板報等方式,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切實培養學生珍視生命、熱愛生活的心理品質,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及早分類疏導各種壓力。堅持著眼發展與預防干預相結合,針對學生在學、生活、人際關系和自我意識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問題,主動采取舉措,避免因壓力無法緩解而造成心理危機。注重關心幫助學遇到困難、學業表現不佳的學生,教師要及時給予個別指導,鼓勵同學間開展朋輩幫扶,幫助學生紓解心理壓力、提振學信心。及時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學生、身體殘疾或有嚴重健康問題學生、留守兒童、流動兒童,關心學生生活,預見并有效解決學生心理問題。及時了解學生在人際交往、集體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針對地開展個別談話、團體輔導等,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4.增強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合力。堅持學校主導與多方協同相促進。學校及時了解學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創傷、家庭重大變故、親子關系緊張等情況,積極尋求學生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的有效支持。通過家長學校、家訪等形式,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所處年齡段的心理特點和規律,指導家長科學關注、呵護學生心理健康,營造良好家庭氛圍,提高識別應對子女心理問題的意識與能力,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孩子心理問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臺和渠道,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積極營造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社會環境。

加強過程管理,提升及早發現能力和日常咨詢輔導水

5.做好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積極借助專業力量和手段,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健全篩查預警機制,及早實施精準干預。各區教委要設立或依托相關專業機構,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建立并豐富充實學生心理健康數據庫,指導學校科學運用學生心理健康測評結果,推動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長檔案。對有明顯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加強學生心理檔案的建設和管理。

6.強化日常預警防控。學校要建立“班級—年級—學校”三級預警信息報告機制,做到學生心理危機及時預警,及時報告,及時處理。深入推動入戶實地家訪,對生活困難、學困難或存在心理健康問題等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當發現學生思想有重大變化、學業有較大波動、遭遇重大變故、重大挫折及出現明顯異常等情況,要及時開展家訪,并將家校溝通情況記入學生心理檔案。心理健康教師、班主任要與家長進行密切溝通,共同加強心理疏導,幫助孩子渡過難關。對出現極端行為傾向的學生要及時給予干預幫扶。

7.加強心理咨詢輔導服務。建立市、區、校三級心理咨詢服務臺。建好用好北京市中小學數字德育網師生在線心理咨詢服務臺、12355青少年心理咨詢服務熱線。區教委要建立區級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通過熱線電話、心理輔導室等方式,在課后、雙休日和節假日面向全區中小學生提供即時心理輔導,并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提供24小時心理問題留言臺,及時解答學生心理困惑。各校要健全心理咨詢輔導值班、預約等制度,通過面談、電話等形式,滿足學生咨詢與求助需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師生家長對市、區、校心理咨詢輔導渠道的知曉率。

加強結果管理,提高心理危機事件干預處置能力

8.大力構建家校協同干預機制。建立健全學生心理危機分級預警和干預機制,學校對于在日常工作和心理測評中發現的心理問題學生,要組織校內外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研判,協同家長共同制定針對干預方案,進行及時調節,并動態追蹤干預成效。學生出現自殺自傷、傷人毀物傾向等嚴重心理危機時,學校及時協助家長送醫診治。

9.積極爭取專業機構協作支持。區教委、各學校要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的協同聯動,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的支持協作機制,為中小學提供專業的心理咨詢或心理治療。對于超出學校輔導和干預能力的嚴重心理危機學生,學校要協助家長,及時轉介到專業機構進行診斷治療。

10.妥善做好學生突發事件善后工作。學生因心理問題在校發生意外事件后,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第一時間聯系學生家長,并在區教委、公安等部門指導下核實情況、及時處理。針對可能出現的社會關注,學校要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及時回應,對在網上進行惡意炒作者,爭取網信、公安等部門支持,合力做好工作。

加強保障管理,加大綜合支撐力度

11.配齊建強骨干隊伍。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在保證專職心理教師數量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配備兼職心理教師。學生規模500人以上的學校,集團化辦學、一校多址辦學的學校,應適當增加心理教師配備。專職心理教師原則上應具有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兼職心理教師須經過專業培訓或具備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專業資質。提高班主任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支持能力,中小學要在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崗前培訓、業務進修、日常培訓等各類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學校全體教職員工要樹立全員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的意識,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心理教師。

1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隊伍建設。建設市級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研隊伍,建立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定期視導機制,堅持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交流機制,推進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建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水,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開展。各區教育研修、培訓部門要配齊配強專職心理教研員,并建立教研培訓長效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學校成立心理教研組并定期開展活動。

13.加大心理教師支持保障力度。支持心理教師參加學、進修、培訓、交流等活動,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技能,推動心理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將專職心理教師面向學生、家長、教師開展各類心理健康教育講座、主題活動、心理輔導等計入工作量,納入績效管理,保證專職心理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兼職心理教師按學校有關規定計算工作量并保障相應待遇。

14.落實場地和經費保障。區教委要為區級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配備專門場地空間及軟硬件設備,進一步推動中小學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要求建設心理輔導室。健全心理輔導值班、預約、面談等制度,保障學生心理輔導與求助需求。學生在校期間,心理輔導室每天均應在課間、課后等非上課時間向學生開放,并安排具備心理輔導資質的教師值班。各區、各校要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日常運作以及設備配置、運行維護和隊伍建設等經費。各區應足額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并視情況建立增長機制。學校應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各類資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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