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印發通知 福建校外培訓收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

“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這是福建省教育廳等三部門日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實施方案》提出的要求。

據上述文件透露,福建省將在調查成本的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出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

文件強調,“各地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要明顯低于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前培訓機構實際收取的均費用水。”“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但不得超過最高浮動幅度,下浮不限。”

上述文件明確,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授權設區市人民政府和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制定;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省發改委會同省教育廳制定。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成本調查由省發改委組織開展,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成本調查由各設區市發改委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

文件要求,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以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堅決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切實降低學生家長經濟負擔。(記者 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