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收租 提存公證避免“被違約”


【資料圖】

東北網5月30日訊(記者 唐繼厚)個別房東采取拒絕租金的方式,以達到租客不按期繳納房租而被單方解除合同的“假象”。遇到了上述難題,作為租客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近日,雞西市冠北公證處通過出具公證書的方式,避免了房客的“被違約”。

2023年4月,當事人趙某某來到雞西市冠北公證處,稱自己租賃了一間門市房用于經營,租賃合同約定了租金租期、繳付時間等。但房東想提前收回,為了達到解約目的,房東拒收房租且無法取得聯系。這讓趙某某犯了難,找不到人繳付租金怎么辦?

經過多方了解,趙某某來到冠北公證處尋求幫助。公證人員了解趙某某的情況后,建議其辦理提存公證。提存公證作為一種防控風險、預防糾紛的方式,當出租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受領租金時,可以通過將租金先提存到公證處專設的提存賬戶,由公證處來通知出租方領取租金,這樣在法律上視為承租方已繳納租金。根據法律規定,自提存之日起,視為債務人履行了給付義務,提存物及風險責任轉歸債權人。

經過冠北公證處公證人員的耐心解答后,趙某某決定將繳付給房主的門市房租金辦理提存公證,從而達到繳付租金的效果,避免了自己“被違約”。提存公證作為有效防范履約風險的利器,有助于預防和減少雙方的債務糾紛,調解雙方矛盾,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