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收統支的統籌

10月31日,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按照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到的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逐步提高管理層次的要求,四川省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收統支的市級統籌。

市級統籌統什么?市級統籌后縣(市、區)人民政府做什么?一起來看一下有關規定。

一、市級統籌統什么?

以市(州)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經辦管理服務等方面各市(州)統一,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擔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

二、市級統籌后縣(市、區)人民政府做什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本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屬地責任,做好政策執行、基金征繳、預算管理、財政投入、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督等工作。

三、市級統籌后基金怎么管理使用?

各縣(市、區)財政專戶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全部上收至市(州)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由市(州)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調度,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四、為什么要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

之前,四川省除成都市、攀枝花市外,其余19個市(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縣級統籌,基金分散,基金保值增值和抗風險、保發放能力有待強化。養老保險遵循大數法則,統籌層次越高,覆蓋范圍越廣、參保人數越多,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制度就越安全、穩定。

四川省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縣級統籌提升至市級統籌,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推動四川省養老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確保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記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