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 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范圍

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等三部門日發布《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自2022年11月起,北京市朝陽區等48個市(市轄區)將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此次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為了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2020年10月,我國將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佛山市等6個城市列為第一批試點城市,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如今,在此基礎上,財政部等三部門決定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的實施范圍。

記者了解到,此次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城市(市轄區)包括北京市朝陽區、北京市通州區、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市靜海區、河北省雄安新區、遼寧省大連市等48地。

根據《通知》,各有關城市要探索實施對通用類綠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的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同時,各有關城市要積極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所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均可進入電子臺交易,提高綠色建材采購效率和透明度。

在采購綠色建材方面,各有關城市要嚴格執行《通知》中關于《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的有關要求,涉及的工程項目應采用裝配式、智能化等精益施工的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在施工階段,各有關城市要強化施工現場監管,確保施工單位落實綠色建筑要求,使用符合標準的綠色建材。《通知》鼓勵通過驗收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

在工程價款結算方面,《通知》顯示,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要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同時,各有關城市要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

三部門表示,有關城市要根據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對實踐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確保擴大實施范圍工作順利推進。(記者 鹿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