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無證電動三輪車不按規定讓行致乘客死亡 肇事者判刑十個月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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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7:30:15
順義駕駛員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左轉時,沒有按規定讓行對向直行的公交車,公交車為躲避電動三輪車緊急剎車,導致車內一名乘客摔傷后死亡。近日,順義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11月某日10時52分許,在北京市順義區某路口東側,被告人宋某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由西向北行駛時,適有公交司機駕駛大型普通客車由東向西行駛。宋某未按規定讓行,大型普通客車因躲避三輪摩托車采取緊急制動措施,造成大型普通客車車內乘客被害人摔倒受傷。被害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宋某被民警抓獲。經認定,宋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公交司機負次要責任,被害人無責任。被告人宋某已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宋某自愿認罪認罰,故對其從寬處罰。順義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示:本案中,經鑒定,宋某的電動三輪車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關于摩托車的定義及參數要求,屬于機動車,在公路上要遵照機動車的規則行駛,而宋某在無證駕駛的情況下不按規定讓行,隨意變道,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宋某也因此受到了刑事處罰。
在此提醒廣大電動三輪車車主,即便自己駕駛的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汽車,在公路上也要注意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保護別人,同時保護自己。另外對于公交車乘客,尤其是老人、兒童,坐公交車時一定要坐穩扶好,車輛在加速和高速行駛的時候,盡量不要從座位上起身或是在車上走動,避免因公交車急剎車、急轉彎導致的意外發生。(記者 徐慧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