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保護法規獲批

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準了《雅安市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保護若干規定》,該法規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國范圍內首次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強化對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的保護。

該法規填補了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管理機制空白,推動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管理由當前的“進退機制”向“全程管理制”轉變,將對推進綠色(有機)農業高質量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起到積極作用。

同時,該法規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將國家對綠色(有機)農產品的農業投入品使用推薦標準轉化為農業投入品法定使用標準,并跟進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責任,充分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范作用,確保“軟標準”在基地的“硬著陸”。

據介紹,雅安是全國唯一一個獲得“綠色(有機)農業示范區”稱號的市,綠色有機農業示范基地面積、綠色有機食品認證數量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