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進一步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范圍 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

日,河北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延長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時限,優化經辦服務,以切實發揮階段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效果,促進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

進一步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通知》提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區的市域內,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自2022年9月起,可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符合條件困難企業9月份已繳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的,已繳費險種9月份不再辦理緩繳。9月份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在10月份對9月份應繳社會保險費提出緩繳申請。

延長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時限。《通知》提出,5個特困行業企業、17個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階段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根據自身實際,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做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服務工作。《通知》提出,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提供社保繳費查詢、出具繳費證明時,對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緩繳、補繳期間認定為正常繳費狀態,不得作欠費處理。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時企業按規定補齊申請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主動配合當地相關部門,妥善處理與職工落戶、購房、購車以及子女入學資格等政策的銜接問題。

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通知》提出,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特點,提高宣傳的針對和精準度,深入做好點對點宣傳、政策輔導和答疑釋惑,確保政策傳遞到企業決策層手中,真正做到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持續優化經辦服務。《通知》提出,對符合緩繳政策要求的市場主體,逐單位主動對接,分類做好服務保障。加強部門協作,通過部門間數據共享等方式,篩選鎖定符合緩繳條件的市場主體范圍,做細做好提醒告知和信息推送服務,簡化辦事流程,實現企業“即申即享”,減輕企業事務負擔。(記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