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時快訊】哈爾濱市10月20日供熱質量將全面達標


(資料圖片)

東北網9月21日訊(記者 葛金鑫)為全面加強2022至2023年度供熱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日前,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2022至2023年度城市供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9月29日前,設施檢修率和完好率要達到100%,具備正常供熱運行條件;要提前做好供熱系統上水、試壓、設備調試等各項準備工作,提前開展供熱系統冷熱態試運行和供熱系統平衡調節,確保10月20日供熱質量全面達標,充分做好供熱期前氣溫驟降提前供熱的準備。

《通知》指出,要以居民室溫達標為目標,調整供熱運行參數和供熱運行時間,具備連續供熱條件的企業要實行24小時連續供熱,不具備連續供熱條件的要延長供熱時間,堅決杜絕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人為限熱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此外,要全面推行供熱服務公示制、承諾制,在居民區顯著位置公示供熱單位名稱、供熱時間、服務標準、服務電話等。要向社會公開24小時供熱服務電話,及時處理居民報修或投訴問題,力爭投訴辦結率達到100%。要嚴格落實用戶報停政策,除冷山、底層、頂層用戶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運行安全等情況不予辦理停止用熱外,不得設置其他限制性條件。

根據《通知》,2022至2023供熱年度供熱保障對象(含9城區)及補貼資金標準,繼續按照《關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和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哈住房發〔2013〕30號)有關規定執行。居住非城市供熱住房、自行采暖住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認定及熱費補貼發放,按照市民政局有關規定執行。

各區縣(市)政府要與供熱企業簽訂供熱管理責任狀,對供熱安全、供熱質量、燃煤儲備、供熱投訴及辦理情況、環保工作、供熱應急處置等予以詳細規定。要按照《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哈爾濱市供熱企業供熱質量服務考核辦法的通知》(哈住建規〔2018〕1號)要求,對供熱企業進行月度和年度考核。

市、區縣(市)供熱管理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群眾反映強烈、供熱質量不達標的供熱單位,并以掛紅牌、亮紅燈等方式,落實相應懲戒措施。市民聲熱線辦公室要對各區縣(市)供熱投訴數量及辦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供熱行業協會要積極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全面開展供熱企業綜合信用評價工作,并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