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2項舉措支持豫商豫才返鄉創業 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

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招商引資范圍,給予與外地客商同等的優惠政策;豫商豫才返鄉創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額度最高為2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300萬元……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豫商豫才返鄉創業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加強政策支持、強化用地保障、加強資金支持、優化創業服務、強化組織保障等五大方面22項舉措,全力支持豫商豫才返鄉創業,發展事業。

對豫商、農民工、科研人員、大學生和退役軍人五類人群返鄉創業予以政策支持

《通知》明確,河南省將對豫商、農民工、科研人員、大學生和退役軍人五類人群返鄉創業予以政策支持。

河南省鼓勵各地依托駐外辦事機構和省外河南商會建立服務站,以商引商、以才引才,吸引更多豫商返鄉創業。積極構建交流合作臺,以人才引項目、以項目聚人才,促進更多人才和項目實現對接、合作,推動項目落地。

農民工返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外,任何行業(領域)均可進入。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招商引資范圍,給予與外地客商同等的優惠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作為村級后備力量進行培養,按程序優先推薦參加勞模評選或給予一定榮譽。將在城鎮創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和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范圍,支持返鄉創業企業較為集中的開發區(產業園區)因地制宜發展保障租賃住房。

鼓勵和支持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離崗)創辦企業。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的,5年內保留其與原單位人事關系,期滿后尚未實現盈利的,可以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

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返鄉創辦企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新招用員工數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吸納就業補貼。

對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辦理營業執照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退役軍人,給予5000元一次開業補貼。退役軍人返鄉創辦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通知》明確,各地在編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為產業發展和豫商豫才返鄉創業留足空間。

各地要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于保障鄉村重點產業項目用地,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300萬元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返鄉創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額度最高為2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300萬元。放寬貸款條件,簡化經辦流程,縮短發放時間。對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實行財政全額貼息,除中央補助外,省級與市縣按照1:1比例分擔。

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被評定為縣級及以上返鄉創業示范項目、助力鄉村振興優秀項目、創業大賽獲獎項目的返鄉創業經營主體,具有博士學位、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返鄉創業經營主體,經金融機構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等,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免除反擔保。

建立返鄉創業技術技能人才引進“綠色”通道

各縣(市、區)要明確返鄉創業綜合服務機構,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注冊登記、政策咨詢、創業指導、社保接續和優惠政策申請等“一站式”服務。

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將有培訓需求的返鄉創業人員全部納入創業培訓范圍。開展“返鄉創業之星”、返鄉創業示范園區(項目)和助力鄉村振興優秀項目負責人及創業致富帶頭人能力提升培訓。支持各地建立人力資源品牌培養基地,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培育1個區域人力資源品牌。

妥善解決返鄉創業人員配偶就業和子女入學問題。返鄉創業人員配偶有就業意愿的,由創業地所在縣(市、區)根據實際優先推薦就業。返鄉創業人員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且有意愿在創業地就學的,按照有關政策優先安排入學。

建立返鄉創業技術技能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返鄉創業人員,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符合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考核認定高級經濟師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直接申報高級經濟師。取得“中華技能大獎”“中原技能大師”“全國技術能手”的返鄉創業人員,符合技能人才申報(考核)專業技術職務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高級職稱。

建立健全返鄉創業目標責任體系,將返鄉創業人數、創業輔導數、企業數及產值等指標納入就業創業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作為評價各地、各部門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