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天價”月餅!廣東省消委會發出消費提示

在中秋佳節來臨之際,8月31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就月餅選購等應節消費發出消費提示:在購買應節商品時,一旦發現商家存在違反新國標規定,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應保存好購買憑證,及時通過全國12315臺網站、當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訴舉報,或向當地消費者委員會進行投訴。

商品過度包裝,不僅違背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原則,而且存在向消費者轉嫁非必需產品成本費用的問題。今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集中力量開展整治行動,全力遏制商品過度包裝和“天價”月餅。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第1號修改單(以下簡稱新國標)已于今年8月15日起實施,對月餅、粽子等食品包裝層數、成本等都有明確規定。

隨著新國標的實施,商品過度包裝有明確標準,包括月餅的包裝層數從最多不超過四層減少為最多不超過三層,包裝材料不得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等。省消委會表示,廣大消費者應積極主動落實標準要求,特別關注簡約、綠色和實用的包裝,拒絕購買明顯包裝過度的“天價”產品。同時,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公告提出,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消費者可盡量選擇這個價格區間內的產品,有效避免“小月餅、大包裝”的套路。

不少商家通過在月餅禮盒中混裝搭售各類物品的方式,來營造禮盒“高大上”的感覺,但實則諸如杯子、茶具等混裝物并非消費者實際所需,這樣不僅容易被商家利用提高價格,而且會造成大量浪費現象。

新國標明確規定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公告更是明令,不得以禮盒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挑選時應警惕“高檔禮盒”等概念,盡量選購不搭售、不混裝、不添加所謂名貴食材的禮盒月餅,做到按需選購,避免浪費。( 記者 姚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