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減負!鄭州出臺18條措施 為個體工商戶們送去“真金白銀”

個體工商戶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務者,小店商鋪里藏著事關百姓生計、生活的大賬本。日,鄭州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實施方案,在降本減負、金融幫扶、釋放消費潛力、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出臺18條措施,精準投放“政策補給包”,為個體工商戶們送去“真金白銀”。

符合條件個體工商戶租金減免

還有這些情況免征增值稅

為推動個體工商戶多起來、活起來、大起來、強起來,《鄭州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全面落實降本減負,開展金融幫扶。

《方案》提出,針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中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的租金進行減免。執行時間自2022年1月份至2023年3月份,2022年1月份至3月份房租全免,2022年4月份至2023年3月份房租減半收取。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享受租金減免。鼓勵和引導市場開辦方、居民個人減免或降低私人資產類商業用房租金,幫助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方案》提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預征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

特困行業可階段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方案》要求,實施失業、工傷保險階段降費政策,允許特困行業階段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提高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落實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政策。

完善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服務,促進個體工商戶依法參加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規定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險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面落實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

個人創業最高可貸40萬元

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

為加大信貸支持破解融資難題,《方案》要求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個人及小微企業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財政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貼息支持。對年化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且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個體工商戶主體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擔保費補貼,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向個體工商戶等普惠領域,切實降低個體工商戶融資擔保門檻和成本。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上,從2022年至2023年6月底,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照貸款余額增量的2%鼓勵各銀行業機構持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力度。

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信用記錄良好、有發展前景、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支持受困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盲目限貸、抽貸、斷貸。

提升審批便利化水、支持信用修復等措施

助個體工商戶在市場上走得更順

為支持創業發展,《方案》提出,簡化個體工商戶“裝門頭”流程,納入鄭州市一件事清單;對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的,鼓勵按規定程序進行歇業;在全市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在提升審批便利化水方面,深入推進“1+X”商事制度改革,個體工商戶開辦實現智能化審批,時間壓縮至1個小時以內,38個事項納入證照聯辦流程。

在支持信用修復方面,《方案》鼓勵違法失信個體工商戶重塑信用,引導個體工商戶提交信用修復材料,引入承諾制,簡化相關手續,助力個體工商戶誠信經營。(康亞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