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家衛健委等17部門發布20項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了讓政策福利進一步惠及民眾,指導意見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從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加強宣傳引導和服務管理等7個方面,完善和落實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項具體政策。

在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方面有哪些舉措?

●推進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各省、市、縣級均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

●推動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策略,健全“縣級篩查、市級診斷、省級指導、區域輻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

●加強0—6歲兒童和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提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業從事兒童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的醫生配備水。

●“十四五”期間,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開展10個左右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下沉和均衡布局。

●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和兒童友好醫院建設。

●擴大分娩鎮痛試點,規范相關診療行為,提升分娩鎮痛水

●預防非意愿妊娠,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產。

●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

●擴大家政企業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

●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等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

●鼓勵有資質的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專業人員,依托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通過家長課堂、養育照護小組活動、入戶指導等方式,提高嬰幼兒照護能力。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有哪些舉措?

●2022年,全國所有地市要印發實施“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

●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

●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托育服務。

●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的基礎上,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

落實社區托育服務發展稅費優惠政策。

●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勵地方對普惠托育機構予以支持。

●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加快培養專業人才。

●依法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完善了哪些內容?

●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從保障職工生育權益和保護生育職工健康權的功能定位出發,幫助職工衡工作和家庭關系,促進公就業和職業發展。

●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有哪些部署?

●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著力補齊農村地區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普惠資源短板。

●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提升課后服務質量,按規定保障課后服務經費。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

●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規范培訓機構收費行為。

解決職工育兒困難,鼓勵實行哪些靈活工作方式?

●用人單位可結合生產和工作實際,通過與職工協商,采取彈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幫助職工解決育兒困難。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配備必要母嬰服務設施,更好滿足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需求。

●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落實對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關于工作時間、工資待遇、勞動強度等方面的特殊勞動保護。

如何做好宣傳引導和服務管理工作?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倡導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尊重父母、兒童優先、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推進婚俗改革和移風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辦、高價彩禮等陳規陋,倡導積極婚育觀念。

●完善生育登記制度,全面落實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ㄉ觐I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