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今年10月起施行
7月27日,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遼寧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當天,遼寧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孫映雪介紹,遼寧省是林業有害生物多發省份,特別是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等外來有害生物傳入遼寧省后,植物疫情防控形勢尤為嚴峻。為適應防治形勢的新變化,亟須制定地方性法規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法治支撐。省人大常委會嚴格遵照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科學吸收國家關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的規定,深入涉疫地區開展立法調研,多次組織召開協調會、征求意見座談會,反復研究擬定制度措施,順利完成了《條例》制定工作。
為推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條例》就公共管理職責和林業經營者主體責任作出規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條例》還完善了監測預報機制。為增強林業有害生物預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早預警、早行動”,《條例》就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專項調查、科學布局監測站點、發布預警預報信息等作出規定,進一步完善新發疫情報告程序,強化預警預報信息管理。
為了防止檢疫性、暴發性和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擴散蔓延,《條例》就加強調運環節檢疫、嚴格境外進口檢疫,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以及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等作出規定。省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檢疫追溯信息系統,實行檢疫標識管理。
結合松材線蟲病害特點,《條例》專門對松材線蟲病防治作出了規定,嚴格防治措施。《條例》明確,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由省、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保護和防治實際劃定為林業有害生物重點預防區,禁止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其他攜帶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林業植物及其制品調入重點預防區;嚴格松木材料使用環節檢疫監督;科學設置疫木采伐審批手續;阻斷媒介昆蟲傳播;建立聯防聯治工作機制。(關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