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加強政法干警執法司法觀念和行為樹立“標尺”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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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08:36:30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執法與司法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環節。日前,遼寧省出臺《關于加強全省政法干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司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確定規范標準,為政法干警執法司法的觀念和行為樹立“標尺”,切實解決政法機關在執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政法隊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和水平。
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意見》提出,全省政法干警要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在執法司法活動中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按照法定權限、時限和程序辦案,杜絕冤錯案件發生,確保執法司法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對政法干警執法司法的方式方法,《意見》明確規定,嚴禁逐利執法、越權執法、過度執法,避免機械執法,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侮辱當事人的人格;禁止違反法律規定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或占用當事人的財物;禁止動用刑事手段違法插手民事、經濟糾紛。對人民群眾的執法司法訴求,嚴禁久拖不辦、壓案不查。
《意見》強調,執法司法活動,一方面要維護法律尊嚴,一方面要彰顯人文關懷。全省政法干警要落實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和陽光執法,正確對待人民群眾的批評建議,充分考慮執法對象的實際困難和切身感受,依法提供必要幫助。
《意見》強化執法司法活動的寬嚴相濟原則。要求全省政法干警牢固樹立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范執法司法理念,服務與管理并重,在執法活動中注重教育引導,對經教育后能夠認識到自身錯誤并積極改正、有效配合執法工作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慎重適用強制性措施;在司法活動中,要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做到懲罰與保護相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黃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