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記者7月26日從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到2025年,云南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顯著提升,重點地區和領域短板弱項加快補齊,建設形成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到2030年,云南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工作方案》提出,云南要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動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等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加快修復更新老舊管網,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云南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萬噸/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7200公里,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縣城污水處理率在9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在70%以上。

云南系統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到2025年,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42萬噸/日,地級缺水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率超過25%;城市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水進一步提升,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在90%以上。

對于生活垃圾、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云南要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地區,加快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到2025年,云南新增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1.4萬噸/日,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3萬噸/日,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1710噸/日,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60%左右、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能力比重65%左右。

云南規范建筑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加強精細化分類、資源化利用,要健全區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到2025年,云南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新增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

在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方面,云南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對資金有缺口的項目優先安排省級預算內資金。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債務的前提下,云南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在價格收費方面,云南圍繞污染物種類、濃度等指標,探索建立不同行業差別化價格收費政策及動態調整機制,適度補償環境基礎設施運營成本,保障合理收益;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管理權限,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區域醫療機構特點、醫療廢物產生情況及處置成本等,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