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高溫作業勞動者 西安市總工會發出提示函

日,記者從西安市總工會獲悉:西安市總工會日向各用人單位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要求用人單位將關心關愛高溫作業勞動者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提示函提醒用人單位嚴格執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時,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40℃以下時,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嚴格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有關通知要求,按“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每人每天25元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西安市總工會提醒各用人單位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合理安排勞動時間,組織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及時調整崗位。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記者 母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