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訊:大慶市多部門出招嚴管共享單車亂象

近日,大慶眾多市民呼吁嚴查共享單車占道亂停、超載逆行、不戴頭盔等亂象。


(相關資料圖)

交警表示不戴頭盔會被處罰;管理部門稱督促企業規范停車秩序;律師表示破壞、偷盜頭盔涉嫌違法。

單車企業解釋:共享單車是掃碼騎行,無法識別騎行者年齡,希望家長看管好孩子,杜絕小騎手上路。

▲幾名小學生模樣的人騎行助力車

調查:小騎手隨處可見

退休干部孫先生說:“看了新聞,我也進行了走訪,初衷是好的,但確實有點亂,占道、超載現象突出;共享單車隨意穿行,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孩子騎車上路,讓人捏了一把汗。”

7月3日19時許,龍鳳北大街與龍達路路口發生交通事故,一男子受傷倒地,一旁的藍色共享單車受損,轎車前保險杠破損。

附近商戶稱,事發時男子騎著共享單車過馬路,與對向行駛的轎車發生刮碰。

7月5日18時許,東風新村萬寶一路口,一輛轎車躲避穿行的共享單車發生事故,所幸無人受傷。

7月5日19時30分,讓胡路商場附近,20多輛共享單車橫七豎八地停在路邊,盲道、人行道、行車道被占,多輛單車倒在地上。

7月6日18時許,萬峰路澳龍新城路段共享單車占用人行道,多輛單車頭盔丟失;

博學大街、南湖景苑、三永湖廣場等處,隨處可見三五成群的小騎手在路上追逐,過往車輛紛紛減速避讓。

▲亂停亂放

交警:不戴頭盔會被罰

記者發現,盡管共享單車配備了頭盔,但頭盔卻成了擺設。

7月6日8時左右,從世紀大道建設大廈到薩爾圖萬達廣場,20多名騎行共享單車的市民,僅有2人佩戴了頭盔,有6人一車多載。

受訪者表示,天氣太熱,戴頭盔太悶;還有市民稱頭盔太臟。

針對此類問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大隊副大隊長韓清富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對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騎行者,會依法處以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罰款。

韓清富提醒:頭盔相當于保命符,它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層安全防線。

日常騎行時,要全程佩戴頭盔,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違規載人,爭當文明市民。

▲共享單車與轎車發生刮碰

部門:督促企業嚴格管理

7月7日上午,針對市民關注的共享單車問題,市城發集團城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韓忠泉表示,根據規定,單車企業每100輛車就需要配備一名運維人員。城安物業專門配備了9輛車、48人,對街路兩側的共享單車使用情況進行不間斷巡查,他們將督促單車企業,加派人手,加強日常停放管理。

韓忠泉表示,大慶市研發了共享單車管理平臺,城安物業和市、區兩級城管局工作人員在電腦前、手機上,能實時監測到共享單車的投放和訂單情況,哪里擁堵,哪里供應不足,可以隨時調度企業運維人員進行重組和清理;如果企業半小時內未進行處理,城安物業將派出專人予以清理和代管,每個月還將對單車企業進行綜合考評。

針對市民擔心頭盔臟不愿佩戴的問題,單車企業運維人員表示,企業設置專人對車輛進行清潔,每天對單車進行兩次消殺;頭盔破損丟失情況突出,運維人員會將頭盔丟失、腳蹬損壞的車輛修繕后,再次進行投放。

▲一輛共享單車倒立在路上

提醒:破壞單車涉嫌違法

采訪中哈啰單車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經常看到小騎手上路,每次也會及時勸阻,但因共享單車是掃碼騎行,企業無法識別騎行者的年齡。

希望家長們看管好孩子,不要代刷,杜絕小騎手上路。

工作人員提醒:共享單車按騎車時間收費,只有落鎖才算完成騎行,只停車不鎖車會繼續計費;停放車輛時,要停在專門框線內。

針對共享單車被破壞或頭盔丟失等情況,韓忠義律師表示,此種行為涉嫌違法。

《刑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關鍵詞: 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