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 西藏7部門聯合發布通知

期,區商務廳聯合區發改委、區公安廳、區住建廳、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廳、區應急管理廳等7部門發布《關于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促進我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規范、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對經營管理手續、廢舊金屬回收、安全生產、貨物碼放、劃定嚴禁回收品種、禁止隨意焚燒垃圾、禁止占道經營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問題、受理問題、處置問題、報告問題,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安全有序發展。各地要以不影響市容環境、不造成污染等為基點,制定轄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政策、發展規劃,明確回收站點設置的標準要求和定點控制規劃,明確設置區、控制區和禁設區,明確回收站點環保標準和設備設施標準。要強化監管重點,完善聯合執法檢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