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五個不得” 全面加強違規查處力度
26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發布了義務教育招生“四個嚴禁”, 普通高中招生“五個不得”,明確將全面規范招生入學行為,全面加強違規查處力度。
義務教育招生“四個嚴禁”包括: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通過考試、面試等方式或以競賽證書、學科成績等為招生依據選拔生源;嚴禁與個人或社會機構掛鉤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記收費、自主招生或自行開展招生相關報名活動。
普通高中招生“五個不得”包括: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下達、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范圍招生,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擅自變更計劃、提前招生、跨區域單獨組織考試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以簽約錄取、承諾錄取等方式違規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更改考生用戶名和密碼,限制、代替和誤導考生進行志愿填報;不得擅自確定錄取分數線;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含指標到校生)。
招生宣傳方面,成都嚴禁違規開展招生入學宣傳。其中,民辦學校對外發布的招生信息(含招生簡章和廣告等)需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備案。嚴禁學校(含與媒體合作、以家委會或教師個人等名義)宣傳升學率和學校排名、炒作中高考“狀元”和考試成績、鼓動擇校熱等。學校招生宣傳必須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發布虛假信息,不得詆毀其他學校,不得擅自變更或簡化學校名稱。
成都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加大學籍監管力度;要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數設置學校學籍注冊數,并與錄取名單進行核對。不得為超計劃、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不得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市教育局將進一步完善學籍異動情況監測通報機制。同時,要求各校嚴禁以學制改革、小初銜接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任何學校未經市教育局同意、省教育廳批準,不得擅自開展學制改革實驗或課題研究。( 記者 趙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