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全國率先出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18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獲悉,為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推動文化藝術類教育又好又快發展,黑龍江省在全國率先出臺《黑龍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要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實行屬地審批,屬地管理,審批期30個工作日,必須取得相關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后才能開展培訓。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收費項目及標準應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辦法》強調,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轄區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應建立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通報制度、黑白名單制度及年檢制度。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在培訓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及擅自經營者,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予以處罰。

《辦法》出臺的同時,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了《黑龍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解讀》,就《辦法》的制定背景、制定思路、制定原則、制定過程及主要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 記者 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