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新區出臺十項優化措施 疫情持續期內建設用地閑置超期不處罰

黑龍江日報5月8日訊 日前,哈爾濱新區出臺疫情期間自然資源領域政務服務、助力復工復產“十項優化措施”。

據悉,該“十項優化措施”是哈爾濱新區自然資源局依據《哈爾濱新區條例》,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充分結合新區實際情況推出的,旨在保就業、保企業、保發展,幫扶企業紓解困難,助力復工復產,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該“十項優化措施”包括保障疫情防控項目用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消除疫情對開、竣工期限履約的影響,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開、竣工期限違約期;調整履約監管方式,疫情持續期間暫不開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實地履約巡查;鼓勵閑置土地利用,新開工的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直接辦理規劃許可,疫情持續期間,閑置土地項目不計入閑置時間,不計收閑置費和滯納金;順延土地評估和規劃條件有效期,降低行政成本;優化劃撥類建設項目土地預審和規劃選址審批流程,經新區規土委專題會議審議通過并公示即可辦理《建設項目土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允許建設單位在疫情持續期間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縮短行政許可批前公示時間,提高審批效率;啟動許可“容缺機制”,立面效果圖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一個月內報送;放寬政府投資類項目供地和審批程序,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將涉嫌違法情況告知執法單位,即可直接辦理供地和審批手續。

據介紹,“十項優化措施”的出臺,通過進一步優化新區各項業務審查報批流程、簡化程序,合并相關審查項目,為企業辦理項目審批節約時間、節省精力,便于企業迅速投入復工復產、滿產擴產;通過疫情持續期間自動順延開、竣工時間的政策免除企業疫情期間的違約責任,提升企業投資熱情的同時,也維護企業的良好信譽;通過鼓勵未開發用地的利用,激勵企業盤活現有土地資源投入經濟建設,促進新區經濟快速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