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然資源廳印發《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
來源: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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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11:51:01
日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提出礦山生態修復應遵循的方針原則,更大力度地釋放政策紅利,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投資潛力和積極性,推動廣西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有效期為5年。
《辦法》將廢棄礦山按照自然恢復、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后自然恢復、開發式治理等三類修復方向進行分類確定修復方向。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按照“一礦一策”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的責任主體不履行修復義務且經責令仍不整改的,由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代為開展生態修復,并依法向原礦業權人追繳相關費用。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生態修復企業誠信檔案,通過“信用中國(廣西)”等網站向社會公布,為相關行業、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提供信息。
《辦法》明確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擬作為國有農用地的,社會資本參與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承包期限可按照法定最長期限確定;擬用于經營性建設的,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可將礦山生態修復、土地前期開發及土地使用權一并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同一修復主體、開發權人、土地使用權人,分別簽訂生態修復協議、土地開發協議、土地出讓合同。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支持金融機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按市場化原則為項目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辦法》還對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產出的相關指標交易、盤活歷史遺留礦山存量建設用地、廢棄礦山土地綜合利用、砂石土利用、金融政策支持及資金獎補等相關工作做了細化規定。(記者 唐廣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