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每年至少補助200個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等項目

福建省民政廳日前出臺《貫徹落實新時代進一步推動福建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實施方案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每年至少補助200個小型公益基礎設施、特色優勢產業、人居環境整治項目,每年至少完成75個非文物革命遺址的保護利用工作。

為健全老區蘇區基本民生保障體系,《措施》提出,落實支出扣除、收入扣減等措施,將老區蘇區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低?;蛱乩藛T救助供養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5年過渡期內,經確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繼續執行延保12個月的政策。省級財政對69個老區蘇區縣低保、特困供養補助資金在原比例基礎上提高10%。實施“??倒こ?rdquo;,90%以上的困難殘疾人康復輔具公益配置項目向老區蘇區傾斜。

養老服務設施方面,傾斜獎補老區蘇區農村幸福院質量提升項目,80%以上的資金用于傾斜支持老區蘇區推進有條件的鄉鎮敬老院轉型升級為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兒童福利設施方面,支持南市、寧德市建設新的區域兒童福利機構。公益殯葬設施方面,90%以上省級補助鄉村公益骨灰樓堂項目資金向老區蘇區傾斜;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公益殯葬設施建設資金重點用于老區蘇區公益殯葬基礎設施建設。(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