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發布防范傳銷安全提示
東北網3月23日訊傳銷犯罪屬于涉眾型經濟犯罪,其涉及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公安等執法部門深入打擊傳銷,傳銷犯罪當前出現花樣翻新、頻繁“變臉”的特征。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結合近年來偵辦的傳銷犯罪案件,發布防范傳銷安全提示,提醒廣大群眾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傳銷圈套。
哪些行為屬于傳銷行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孫偉介紹,一是發展下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并將發展人員數量作為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的依據。二是收取入門費,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一定額度的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成員的資格。三是復式計酬,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形式,形成上下級關系,并以下級的銷售業績作為依據支付上級報酬。
傳銷常見實施步驟有哪些?第一步:編造誘騙他人參加傳銷的借口。傳銷組織常以介紹工作、招聘兼職、消費聯盟、新型市場營銷、合法直銷、加盟連鎖、合伙做生意,有快速致富門路等為借口,誘騙他人加入。
第二步:尋找發展對象。傳銷組織一般從異地誘騙他人從事傳銷,通常會采取“殺熟”的方法,利用親戚朋友之間的信任關系邀人上鉤。當新加入者到傳銷人員聚集地時,其同學、朋友或親戚以代保管等名義,收去其身份證和現金等,防止新加入者發現被騙后逃走。第三步:洗腦。通過聚會、上課、演講等方式,實施思想和精神控制,直至新加入者開始“邀約”其同學、朋友或親戚繼續加入傳銷組織,形成惡性循環。
如何防范傳銷?要注意學習、了解《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掌握識別傳銷的基本知識。在發現自己被騙參與傳銷活動后,要注意收集、保存匯款賬號、匯款憑證、交費收據、介紹人及更高級上線人員的姓名、電話、互聯網賬戶等相關證據線索及時提供給執法機關,以便于及時、準確地打擊違法犯罪,保障自身權益。如果被騙到外地,到達當地后朋友絕口不談工作、生意,而是以各種理由要求看你的身份證、借打你的手機時,一定要機智、冷靜應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脫離。如誤入傳銷組織,應設法向當地公安或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如有親戚朋友被騙往異地從事傳銷活動,應積極做好親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勸說其盡快脫離傳銷組織,并及時向當地公安或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如果發現傳銷活動,應積極收集有關線索信息,包括傳銷活動的詳細地點、傳銷人員尤其是骨干人員的住所、傳銷方式、宣傳資料等,并盡快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