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發布第9號公告

黑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

(2022年第9號)

當前,我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守住黑河市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更好地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廣大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1.廣大市民群眾要堅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涉疫地區,確需外出的,須提前向所在社區(村屯)和單位報備行程。

2.嚴格限制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人員來返黑河,確需來返的要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所有來返黑河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向所在社區(村屯)和單位報備,抵達后12小時內完成1次落地核酸檢測。

3.各公路檢查站、“兩站一場”要對抵(返)人員嚴格執行測溫、掃“雙碼”并驗碼、查驗涉疫地區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措施,對風險人員實行閉環管控。

4.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各類會議、論壇、培訓、展覽、展銷、文體活動等聚集性活動,5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應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提前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5.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和《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相關要求,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消毒通風、“一米線”、錯峰、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經營主體執行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嚴格督促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業整頓等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兒童福利、養老服務、精神衛生等機構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管控措施;公安司法行政監所實行全封閉管理;各宗教場所暫停對外開放,暫停集體宗教活動;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各類校外托管機構和“小飯桌”暫停復業。

7.市域內所有大中專院校實行封閉管理。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共同居住人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接觸史的,要及時報告,轉為線上授課,做好健康監測;教職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當地,不聚會、不聚餐、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執行“點對點”上下班。

8.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商超、餐飲、賓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經營場所、密閉公共場所,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通風消殺等防控措施。

9.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對就診患者嚴格測溫、掃碼驗碼,對疑似病例嚴格閉環管理,及時轉運至發熱門診進行排查。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要嚴格執行核酸檢測頻次要求,不聚會、不聚餐、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執行“點對點”上下班,需要閉環管理的,要嚴格落實好閉環管理要求。嚴禁未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收治具有發熱、咳嗽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的患者。藥店要嚴格執行“沃填報”制度,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必須實名登記,并按照相應流程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訪等工作,購藥居民要認真接受回訪,如實說明情況。

10.公交車、出租車要嚴格落實物理隔離、通風、消殺等防控措施,嚴格執行掃碼制度,對不掃碼、不戴口罩的乘客可拒載。司乘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出租車前排禁止載客。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發現司機載客未督促乘客掃碼情況,予以停運懲處。

11.農村地區要嚴格對外來人員進行排查管控,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倡導村民盡量少出門、少串門、少走動。

12.嚴禁偷越國(邊)境,嚴禁未經批準進入邊境地帶(國界線延伸至岸上起2公里以內區域)從事采伐、挖沙、采石、捕撈、狩獵、爆破等生產作業活動。廣大邊民群眾舉報偷越國(邊)境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接收者,凡提供有效線索,協助查獲案件的,對第一舉報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并依法保護舉報人信息。

13.避免從境外和國內涉疫地區郵購、網購物品,確需郵購的,要及時向社區(村屯)報備,主動配合落實防控措施。收取快遞郵件時,采取佩戴口罩、手套和消毒等防護措施。

14.符合接種條件、但仍未完成全程接種的市民,尤其是60歲以上人群,要積極主動全程接種新冠疫苗。完成全程接種、符合接種條件的,要積極進行同源加強免疫接種或序貫加強免疫接種。

15.進入黑河區域的所有人員,應按當地核酸檢測要求參加重點人員或區域核酸檢測,對不按規定參加核酸檢測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6.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觸史未主動報備且未落實隔離管控措施的人員,未按要求執行居家隔離或居家隔離期間私自外出的人員,謊報瞞報旅居史、接觸史、行程軌跡的人員,接納容納上述風險人員在家居住且故意隱瞞不報的人員,無故不參加重點人員核酸檢測或區域核酸檢測的人員,以及不按規定執行掃碼、消殺等制度和發現風險人員不及時上報的經營主體均可舉報,經查實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17.對違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規,瞞報、虛報、緩報行程信息或不主動上報登記、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18.廣大居民要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風”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提倡少流動、不聚集,外出返家后對鞋面鞋底進行預防性消毒。請廣大居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及時關注官方媒體發布的信息。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以上管控措施,將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

黑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