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擬出臺綠色建筑發展條例 購買綠色建筑有望享受優惠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高于最低等級的綠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以按照不超過地方規定的比例上浮;新建保障性住房應當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起草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征求意見,今后購買綠色建筑住房有望享受優惠政策。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農村自建住宅除外),應當按照最低等級綠色建筑標準以上進行建設。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級綠色建筑標準一級以上進行建設。鼓勵其他民用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級綠色建筑標準一級以上進行建設。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要求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在售樓現場明示綠色建筑等級及相應技術措施,以及節能、節水工程和設施設備的保修期限、保護要求等內容,并在銷售合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在可再生能源應用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四大類建筑(即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使用中央空調的公共建筑和機關辦公建筑,集中提供熱水的賓館、酒店、醫院、學校及企業職工集體宿舍建筑,總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以及十二層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應當至少應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征求意見稿提出,綠色建筑附屬停車場或者停車庫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綠色建筑應當合理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配置安全可靠的充電設施。
全裝修成品住房作為綠色建筑的“標配”,征求意見稿提出,設區的市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經濟社會以及建筑產業的發展狀況,適時劃定建設全裝修成品住房的區域范圍,并向社會公布。新建保障性住房應當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鼓勵商品住房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
對建設、購買、運營綠色建筑或者對既有民用建筑進行綠色改造的,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多項激勵措施。如因采取墻體隔熱、保溫、防潮、遮陽、隔聲降噪等綠色建筑技術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核算和不動產登記的建筑面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綠色建筑的,其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積可以按照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不計入容積率核算;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高于最低等級的綠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以按照不超過地方規定的比例上浮等。
■綠色建筑
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安全、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民用建筑。
綠色建筑等級按照國家標準,由低到高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記者 韓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