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森防辦明令禁止12種野外用火行為

東北網3月10日訊大慶市即將進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日前,大慶市森防辦下發通知,對大慶市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進行部署,明令禁止12種野外用火行為。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災高發時段,也是野外火源管控最難時段,大風天氣增多,林下植被干燥,傳統民俗用火、祭祀用火、春耕生產用火交織,入林、踏青、旅游等活動頻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除經依法批準外,在森林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枝椏、燒煮加工山野菜、吸煙、燒紙、燒香、野炊、使用火把、點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

各涉林涉草旅游景區、自然保護區、林牧區、村屯要升掛防火旗、張貼防火命令。在林區重要路口、防火檢查點、森林旅游區和每個林牧場、村屯周邊都要設有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傳標識,形成人人參與、全民重視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圍。

同時,嚴格落實網格化巡護和定點責任看護,網格要再加密,巡護力量要再加強,對火災高發區和高火險區開展拉網式隱患排查,對重點部位要嚴防死守,筑牢安全底線。切實盯住“四頭”,重點看好“四口”,嚴格巡查“四邊”,依法嚴懲野外違法用火行為。

各縣區、各部門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風險意識,細化防范措施,提高防控能力,突出“防”的全面和“滅”的精準兩個核心,立即進入春防工作狀態,搶先抓早安排部署,從嚴從細抓好落實,確保林有人管、草有人看、火有人防、責有人擔。

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要強化基礎物資保障,全面檢查各項撲火機具、裝備設備、運輸車輛、人員防護用具等的準備情況,并根據需要及時維修更新,確保完好;對損毀的道路、橋涵要抓緊踏查,制定切實可行的維護方案;調試通信設備,確保火場應急通信暢通和現場指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