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臺措施進一步激發女性科技人才創新活力

據勞動新聞消息,1月10日,記者從吉林省科技廳獲悉,為進一步激發吉林省女科技人才創新活力,推動女科技人才在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中發揮更大作用,吉林省科技廳聯合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等相關部門制定了《吉林省關于支持女科技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的具體落實措施》。

措施提出,要培養造就高層次女科技人才。依托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鼓勵更多女科技人才申報、參與重大科研項目、創新臺建設,在青年成長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時,女申報人年齡由35周歲放寬到38周歲;充分發揮女在各類專家咨詢會上的積極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女科技人才加入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評審專家庫;支持女科技人才參與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成立吉林省女科技工作者協會,推動條件成熟的市(州)成立同級女科技工作者協會,支持女科技人才加快成長;在高層次人才選拔推薦工作中,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優先推薦女科技人才,支持女科技人才入選國家級和省級高層次人才計劃。

措施要求,大力支持女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加強對女科技創業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科技企業家;支持女科技人才參加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專項行動,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支持更多女科技人才參加科技特派員行動,深入基層一線服務鄉村振興;扎實開展“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支持女科技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措施指出,要完善女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在組織推薦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巾幗建功標兵、中國青年科技獎、全國創新爭先獎和組織評選表彰省三八紅旗手、省巾幗建功標兵、省青年科技獎工作中,適當提高女科技人才的入選比例;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舉工程評選時,女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吉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傳科技工作者典型評選時,女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推動落實高級職稱女科技人才退休政策。

措施強調,要支持孕哺期女科技人才科研工作。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孕哺期女科技人才承擔的科研項目,可申請延長項目執行期,一般不超過一年;為孕哺期女科技人才創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環境。鼓勵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通過實行彈工作制、建設母嬰室、提供兒童托管服務等方式,為孕哺期女科技人才開展科研工作創造條件。對孕哺期女科技人才適當放寬期限要求、延長評聘考核期限。支持孕哺期女科研人員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資格。

措施中鼓勵加強女后備科技人才培養。鼓勵女科研人員、女醫師、女企業家、女工匠等優秀女科技人才參加以“巾幗心向黨矢志跟黨走”為主題的巾幗宣講活動;鼓勵高中階段教育進一步加強對女學生學科選擇和職業發展的引導,支持高等學校設置理工科等優秀女大學生獎學金,加強職業發展規劃輔導,鼓勵支持更多女大學生參加創新訓練與實踐,投身科研事業;建立女科技人才數據庫。(勞動新聞記者 劉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