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繳費標準的3分之2 北京試點農村勞動力靈活就業享社保補貼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鼓勵用人單位招用農村勞動力,可申請享受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同時,分別在平谷、房山、大興和延慶四個區,開展了三項試點政策,以促進本市農業戶籍勞動力充分就業、穩定就業,鼓勵參加職工社會保險,讓農村勞動力能有穩定收入和長期保障。
鼓勵招用農村勞動力
《通知》鼓勵各類用人單位招用農村勞動力,按不同情況,企業可申請享受本市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具體為:用人單位招用轉移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農村勞動力,可申請享受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招用生態涵養區戶籍轉移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本市農村勞動力,可申請享受最長5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在本市鄉鎮(涉農街道)新注冊且經營的企業,自注冊之日起,如果2年內招用了本區戶籍轉移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農村勞動力,可按規定申請享受最長5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享社保補貼
對于農村勞動力實現靈活就業的,通知明確在平谷區開展試點工作,這部分人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是辦理了轉移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4045”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低保家庭”成員等本地農村勞動力,他們依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涉農企業等單位,以非全日制等方式實現靈活就業并由用工載體按要求報備,月均勞動報酬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本市為每月1245元),且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就可以領取社保補貼。
補貼標準是按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的2/3分別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補貼期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補貼方式是“先繳后補、直補個人”。
設置鄉村公益性崗位
同時,本市在房山區、大興區開展試點:選擇1-2個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用于托底安置符合規定的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其中,托底安置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以享受和平谷區試點同樣標準的農村勞動力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滿后,仍符合托底安置條件且繼續留用的人員,可繼續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試點延繳職工養老保險補貼
目前,本市已在延慶區開展農村勞動力延繳職工養老保險補貼試點。在延慶區集體林場等用人單位的職工中,如果是本地農村勞動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最低繳費年限,選擇延長聘用期且延期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可申請享受最長5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繳補貼,補貼標準由試點區確定。目前延慶區制度標準為每人每月1420元。(記者 解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