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記者昨天從市藥監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天津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建設,更好保護和促進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我市日前出臺《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將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監管創新,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藥品監管工作科學化、法治化、國際化、現代化水。《實施方案》明確四個方面21項重點任務。

在健全完善藥品監管體系方面,天津將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打造綜合監管網絡,開展市藥監局派駐片區藥品監管機構建設,打造藥品監管“天津模式”,同時建立健全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藥品監管網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市一體聯動的網格化監管格局。

在加快藥品監管能力提升方面,天津將加強職業化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并完善稽查辦案機制,同時強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實現對外科植入物和物理治療領域醫療器械品種檢測100%全覆蓋,對我市批準的醫療器械品種檢測覆蓋率達85%以上。

在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方面,天津將提升藥物警戒水,提高監督抽檢能力、風險分析能力,以及應急處置能力,同時深化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構建天津市藥監數據臺,建立藥品監管數據管理機制。

在推動藥品監管高質量發展方面,天津還將提升標準管理水,加強監管科學研究和區域間協作交流,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和生物制品發展,并提升“互聯網+監管”應用服務水。(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