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通報2021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監督檢查情況

自然資源部日通報的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監督檢查情況顯示,2021年全國共隨機抽取檢查589家資質單位,522家未發現明顯問題,67家存在問題需要整改。

本次檢查重點內容包括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合法合規情況、單位管理和專業能力情況、安全生產情況等3個方面,同時,對2020年度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47家單位進行了復查。

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部分單位能力與資質等級不匹配,內部管理混亂。有的單位專業人員數量和類別不滿足其持有的資質等級;有的內部管理制度混亂,資料檔案無法稽查,資質圖章管理不規范,缺少施工記錄材料等。部分單位作業行為不規范,工作質量保障不足。有的單位超越資質許可承攬業務,為壓縮成本,擅自修改施工設計,工程偷工減料;有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闕如或不完善。部分單位不遵守資質管理程序規定,不配合監督檢查。有的單位資質證書到期、地址或法人等事項變更等,不及時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項目施工不按規定向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在監督檢查中,故意推諉、拖延,不主動配合檢查工作。

從檢查情況看,大多數省份都高度重視本次監督檢查,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有關程序要求開展工作,及時完成并報送了監督檢查報告。但也有部分省份存在一些問題:如貴州、內蒙古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檢查;江西、浙江對上年發現問題的單位,未按規定列入檢查等。(記者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