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一小區車位被人用石墩擋道 背后牽出“一位兩賣”

前兩天,家住望京融科橄欖城的張女士到地庫開車時,卻發現一個大石墩把她的車堵在了車位里,驚訝之余她才發現,這個石墩背后牽扯到“一位兩賣”的糾紛。

12月19日上午,走進望京融科橄欖城小區,一個石墩突兀地出現在地庫的立柱旁,緊挨著的車位前,殘留著一圈玻璃膠的印記,地上還有拖動石墩的痕跡。

張女士說,12月16日傍晚6時左右,她到小區地庫開車,卻驚訝地發現,一個石墩將她的車堵死在車位里,石墩被玻璃膠牢牢地粘在地面上,張女士和家人費了挺大勁兒才把石墩移開。

“物業說是一位業主干的,業主跟警方通話時也承認了。”張女士嘆了口氣說:“我這才知道,這背后涉及‘一車位二賣’的糾紛。”

張女士介紹,2014年她通過中介購買了融科橄欖城的二手房,購房合同中明確寫著“包括2個產權車位,隨同房子一起過戶”。可到過戶時,原業主周先生還沒有從開發商處取得車位產權證,于是二人又簽訂了補充協議,先過戶房屋,張女士留60萬尾款,待車位過戶時當日支付。

“因為車位沒過戶到我名下,周先生帶我去物業說明情況并登記了車位信息,錄入了車牌,車也能抬桿自由進出地庫,我還交了2014年、2015年的車位管理費。”張女士說,“后來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等我2019年搬回來時,自然把車停在懸掛著自己車牌的車位上。”隨后,張女士和原業主周先生聯系后得知,對方竟然在2017年將車位賣給了業主劉女士,目前劉女士已拿到車位產權證明。

“我明明簽了補充協議,不算數了嗎?”張女士的車仍停在車位里,街道物業打來的挪車電話也沒有理睬,于是就有了石墩擋車位的一幕。

“業主拿來車位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確實是劉女士。”物業工作人員說,至于張女士2014年的車輛登記信息,車場系統更新后,已無法查到。另外,因之前的工作人員已離職,關于車位上懸掛的車牌、劉女士辦理手續的具體情況工作人員都不太清楚。

隨后記者聯系到周先生。周先生說,他在車位能過戶時聯系張女士,張女士卻說不要車位了,他這才將車位賣給了劉女士。張女士對此并不認同:“我沒接到過周先生打來的電話,也沒說過不要車位。我跟他提過兩次辦車位,他一次說不影響我使用,一次說人在外地,拖著沒辦。”

目前,劉女士已將張女士告上了法院,案件正在審理中。

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曉東表示:“目前看,車位已經屬于劉女士了。但周先生和張女士簽協議在先,在二人協議沒有解除的情況下,周先生無權改賣車位,未經張女士同意擅自轉賣車位屬于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若真如周先生所說,張女士明確表示不要車位,周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周先生若想改賣車位,需先向張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口頭的也可以,但需要提供證據。”

對于堵石墩的行為,魏律師稱,車位前的位置并不屬于車位范圍,車位產權人行使權利也要依法進行。

(記者 師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