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北京全市禁放煙花爆竹 春節期間不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昨天,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召開2022年度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自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將實施全域禁放煙花爆竹,環球影城度假區內經公安機關許可的焰火表演項目除外。明年春節期間,北京不再設立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此外,根據《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國家、本市在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公告。
據介紹,今年10月27日,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圍內啟動了打擊查繳非法煙花爆竹專項行動,依托京津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機制,積極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密切配合,以“清查收繳、重點整治、卡口查控、破案打擊”為重點,堅持貫徹“查點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運、查個人私買”的“四查”措施落實。專項行動以來,共查破案件39起,收繳非法煙花爆竹4392箱,刑事或行政處罰42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9人,行政罰款3人,批評教育4人。
下一步,市煙花辦將積極協調會同各部門、各區政府,采取“周密組織部署、強化宣傳發動、嚴厲打擊非法、全面排查隱患、嚴格禁放看護”等工作措施,全力推進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市煙花辦提示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規定,自覺抵制非法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儲存、運輸和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消除身邊的安全隱患。
對于舉報有功人員,公安機關將按照“每箱20元,最高2萬元”的標準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010-62074289。對非法燃放行為,公安機關也將予以嚴厲處罰。
典型案例通報
●今年10月30日,房山區竇店派出所民警在排查工作中,發現王某某(男,51歲,房山區人)在房山區竇店鎮家中儲物間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475箱。經核實,王某某無零售、儲存煙花爆竹相關資質,涉案煙花爆竹金額約為6萬余元。經審查,王某某供認煙花爆竹是其2020年在河北省購買,擬在京倒賣牟利。現475箱非法煙花爆竹已被收繳,王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1月10日,平谷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在葉某某(男,35歲,平谷區人)位于平谷區南獨樂河鎮一民房內,查獲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383箱。經審查,葉某某對其從外地購買并欲在京私售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現涉案煙花爆竹已被收繳,葉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11月28日,昌平公安分局十三陵派出所通過工作獲取線索,對位于昌平區十三陵鎮的一所民宅開展核查工作,現場查獲非法煙花爆竹98箱,警方將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張某(男,24歲,昌平區人)予以行政拘留。
(記者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