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三部門下發通知嚴禁炒作學區房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日,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西寧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嚴禁炒作“學區房”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銷售宣傳,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各單位對外發布的房產信息必須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西寧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得以學區房名義發布房產信息,炒作房價。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在網站媒體、經營場所(門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不得發布涉及“學區”“學位”等炒作學區概念的房源信息。

據介紹,從2021年11月22日起,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網絡媒體不得配合房地產經紀機構炒作學區房,臺展示的房源信息不得含有“學區”“學位”等內容。2021年11月30日前,經紀門店及相關網站媒體涉及“學區房”概念的房源全部清除、下架。

今后,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信部門,通過專項檢查、聯合執法等加大檢查力度,依法嚴肅處理以學區房炒作房價的單位。(記者 邢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