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出39條舉措 全面加強營商環境建設

記者日前從海南省有關方面了解到,《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條例》是對標國際高水營商環境規則和國內先進經驗,以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目標,從優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共39條。

據海南省政府副秘書長、海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張相國介紹,《條例》的正式施行,意味著為海南全面打響創一流營商環境大會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武器,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海南省將深入宣傳、全面實施《條例》,大干真干,爭創一流,著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和公、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對加快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自由貿易港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檢驗標準,以市場主體辦事“零跑動”為目標,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就辦、全省通辦、跨省通辦等,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度。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市場主體和投資項目服務推進機制,強化跟蹤服務,及時解決市場主體經營和投資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為企業提供全流程服務。

中鐵五局海口水質凈化項目部總工程師羅永接告訴記者:“《條例》是持續推進‘放管服’深化改革的重大突破,進一步為推動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了人才保障,其中有不少先進創新制度如‘告知承諾制’‘拿地即開工’,解決了大多數建設項目進場即停工的老大難問題,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節約建設成本起到了關鍵作用。”(記者賴書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