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面出現大量電動自行車假牌和假證 交管部門一天查了314起

自11月1日公安交管部門啟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面對執勤嚴查嚴管,部分超標電動自行車主從別的車上拆下正式號牌,有人還拿著偽造的行駛證上路。自11月9日起,警方對此種違法開展重點整治,一天內查處了314起。

11月9日19時許,在昌城區政府街西路,昌交通支隊馬池口大隊執勤交警在攔查一名騎車人時,根據車輛外形,判斷這輛電動自行車為超標車,而懸掛的號牌卻是合法的白牌。騎車人張某還向執勤交警出示了“非機動車行駛證”。

民警使用執法終端對張某駕駛的電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信息進行現場核查后發現,這輛車根本沒有車輛注冊信息,也就是說該車懸掛的號牌和行駛證涉嫌偽造。執勤交警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違法車輛和涉嫌偽造的號牌、行駛證予以扣留。

電動自行車主張某因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和使用偽造電動車牌證,15日內須到昌交通支隊馬池口大隊接受罰款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對于懸掛臨時標識的、拼裝的、不在《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是不能領取白色式樣的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需盡快自行處理;如有出行需求,請及時置換《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產品,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和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上牌手續。同時要正確安裝使用電動自行車牌證,騎行時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不要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加裝,保障騎行安全。(記者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