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和事佬” 深圳市人民調解“三年行動”化解糾紛41萬余宗

2018年以來,深圳市開展人民調解“三年行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11月2日,記者從深圳市司法局獲悉,至今,深圳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排查、預防糾紛2.4萬余宗,化解糾紛41萬余宗,在深圳市探索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貢獻調解力量。

據介紹,市司法局積極指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全市行業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快速發展。截至目前,深圳市共建立行業專業人民調解組織94個,其中由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的38個,覆蓋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保護、旅游、醫療、物業管理、電子商務、金融消費、物流等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行業或領域;扎根社區,建立“忠哥”“陳老”各具特色的個人調解工作室54個,調處一大批涉及基層土地整備、拆遷、舊改糾紛。

據統計,深圳市現有人民調解員6876名,其中專職1886名,比例從2018年的15%提高至27%;建立調解培訓基地3個,成立調解協會6個,市司法局不斷優化“以專帶兼”的人民調解員隊伍管理制度。

在調解糾紛的工作中,市司法局指導人民調解組織發揮貼社區、組織網絡完善等優勢,開展日常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活動,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

同時,深圳創新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通過“安深圳”“法治深圳”等工作考核,推動行政調解發展;召開現場會總結、推廣寶安區工作經驗,創新“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深圳市在基層法院派駐專職人民調解員344名,開展“訴調”對接工作;率先就商事調解組織登記制度和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管理進行探索,全市已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門審查、民政部門登記的商事調解組織5個,今年前9個月商事調解組織共受理糾紛1838宗(涉外121宗),已成功調解142宗,已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擔任重要角色。(記者 林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