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布2020年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考核結果

10月14日,記者從2021年寧夏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會議暨培訓班上了解到,生態環境部和財政部聯合通報結果顯示,我區考核結果整體較好,其中寧夏彭陽縣、原州區達到“一般變好”級別,大武口區、隆德縣、涇源縣、西吉縣達到“輕微變好”級別。依據2020年度縣域生態考核結果,2021年中央財政下達我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20.004億元,為歷年來轉移支付資金量最高,較2020年18.56億元,增加1.444億元,其中考核獎勵資金達到0.814億元,彭陽縣、原州區達到轉移支付資金獎懲的標準。

2020年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為810個,其中有62個生態環境質量變化(△EI)達到“一般變好”級別以上,我區在全國30個參與考核評價的省(區、市)中是比例較高的,“輕微變好”級別縣域與去年持。此外,我區有1個縣域達到“輕微變差”級別。在考核年內無突發環境事件扣分情況,通過衛星遙感、無人機監測發現我區2個縣域存在生態破壞斑塊。

2010年國務院發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區、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及禁止開發區四類。其中,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作為限制開發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和生物多樣維護等重要生態功能,關系著全國或較大范圍區域的生態安全,必須限制在國土空間開發中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以保持并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我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自2011年啟動,作為試點省份開展該項工作。目前考核縣域已由8個增加到12個(2016年底),涵蓋石嘴山市(1個)、吳忠市(3個)、固原市(全域)、中衛市(全域),占寧夏全區國土面積74%。

2021年10月,“十四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已基本成型,作為指導“十四五”縣域生態考核工作的實施細則和技術指南。2021年考核工作將首次使用新指標體系,我區將圍繞任務目標,繼續做好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推進縣域考核工作取得實效。(記者 楊兆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