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建住宅小區配電房不得放地下室
新建住宅小區配電房不得設置在負一層以下,3年內完成全部既有住宅小區地下配電設施防澇遷移改造或防澇加固……近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城市電力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增強城市電網應對嚴重洪澇災害能力,保障自然災害情況下居民基本生活用電需求和重要用戶安全可靠供電。
“按照‘安全可靠、遠近結合、適度超前’原則,我省將加快推進城市電力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說,力爭3年內完成全部既有住宅小區、重要用戶地下配電設施防澇遷移改造或防澇加固,基本建成“堅強統一電網聯絡支撐、本地保障電源分區平衡、自備應急電源承擔兜底、應急移動電源作為補充”的四級防御體系,切實提高我省電網防災抗災和應急保障能力。
對新建住宅小區,提升配電設施防澇建設標準。配電房需高于當地防澇用地高程,且不得設置在負一層以下;提升專用負荷用電設施應急能力,保證受災時快速恢復供電;加強配電設施方案審查,在保障安全可靠供電基礎上,努力達到配電設施與小區環境和諧統一。
對既有住宅小區,地下配電設施防澇遷移改造或防澇加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開展配電設施安全排查,限期對地下開關站、配電房進行防澇遷移改造或防澇加固。比如,具備遷移條件的地下公用供電設備以及電梯、供水設施等專用負荷用電設施,應全部遷移至地面層。
加強重要用戶高可靠性供電能力建設,確保應急發電設備“應配盡配、配而能用”。提升配電設施防澇標準,電梯、供水設施等重要負荷的用電設施,應設置在地面層且易接入移動發電裝置的位置,并設置應急用電集中接口,保證受災時快速恢復供電。
保障電力設施防洪站址需求。市、縣級政府在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預留符合電力安全運行標準的站址用地,優先選擇地勢較高的地段,確保滿足防洪防澇要求;無法避開蓄滯洪區的輸變電設施,按照不低于歷史最高水位確定防澇標準;將變電站納入城市重要防汛設施管理范圍,滿足變電站排澇需求;供電企業積極利用城市地下管廊鋪設供電線路。(記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