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家單位聯合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范圍和底線標準

日,省發改委等20家單位聯合印發《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下稱《標準》),明確了福建省現階段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范圍和底線標準。

《標準》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9個方面22大類86個服務項目。

根據《標準》,86個服務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內容是政府必須提供、群眾能夠依法享有的服務具體內容,服務標準是指各項服務目前的保障水、覆蓋范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

據了解,《標準》是在充分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范銜接的基礎上,結合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充分考慮現有財力狀況后制定出臺的。《標準》將健全完善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積極引導各地更加注重加強普惠、基礎、兜底民生建設,推動實現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下一步,福建省各地將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行動,依據省級公共服務標準和各行業領域標準規范,對照《標準》梳理服務項目范圍,進一步細化充實本地區的相關服務標準和服務流程,確保省級標準落地落實。(記者 游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