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8家法院集中宣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涉案金額8億余元
9月15日,貴州省28家法院對37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
貴州法院分別以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79名被告人定罪處罰。其中,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核心罪名的詐騙罪13件26人;涉及上游犯罪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22件51人;涉及下游犯罪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2件2人。
在判處的79名被告人中,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10人,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10年10個月;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9人,其中判處緩刑的12人,判處罰金共計135.9萬元。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形式多樣,涉及建立虛假網站,通過QQ、微信發布虛假信息,虛構中獎信息,虛假博彩、網絡刷單,虛構身份、冒充“大款”戀愛等多種詐騙手段,以及提供“兩卡”或者“四件套”等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涉案金額高達8億余元。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高發、多發,給民眾造成了巨大財產損失,同時催生了大量上下游犯罪,形成了以電信網絡詐騙為核心的違法犯罪黑灰產業鏈條,嚴重侵犯民眾合法權益。
貴州全省法院積極回應民眾新期待,依法嚴厲懲處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進一步增強了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數據顯示,1月1日至8月31日,貴州全省法院共受理電信網絡詐騙及上下游關聯犯罪案件867件1808人,涉案總金額22.93億元。一、二審共審結618件1084人,其中,審結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03件247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5件7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案件9件17人;收買、竊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20件42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467件724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14件47人。
一、二審審結的案件中,判處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14年,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62人,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923人,判處拘役的被告人13人,判處緩刑的被告人86人;判處沒收財產3616.08萬元,并處或單處罰金898.5萬元;退賠被害人損失1677.03萬元。(記者 何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