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擬納入政府定價目錄

從昨天起至10月23日,《北京市定價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的定價項目保持在36項。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列入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目前,北京市執行的是2018年版定價目錄。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保留了供水等13種(類),定價項目保持在36項,重點圍繞“定價主體”“定價范圍”“規范化管理”三方面進行了調整。

定價主體方面,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安排,將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定價部門調整為“市醫療保障部門”,將生活垃圾處理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將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市衛生健康部門”。

定價范圍方面,雖然保持項目總量不變,但在項目類別上有增有減,主要進行了“一增一減”的調整。

其中,“一增”即備受關注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不久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并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為此,最新版的《北京市定價目錄》擬增加“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同時備注“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一減”即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并適時調整”的要求,取消“經濟適用住房物業服務費”。按條例規定,經濟適用房物業服務費適用市場調節價,此次修訂不再保留。

規范化管理方面,修訂稿對接《中央定價目錄》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部分項目表述。比如將“天然氣”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和燃氣”,“占道停車場停車計時收費標準”修改為“道路停車占道費”等。

“定價目錄修訂是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的重要舉措。”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北京市發改委對現行目錄進行了系統梳理和修訂,修訂原則主要是鞏固改革成果,堅持依法依規,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化,更好實現依法治價。(記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