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藥監局:解除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熱藥品管控政策

如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記者獲悉,河南省藥監局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流通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解除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熱藥品管控政策,從嚴從細部署藥品流通監管相關工作,嚴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藥品等行為。

《通知》指出,解除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熱藥品管控政策,督促零售藥店引導發熱患者到發熱門診有序就診。

加強對藥品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藥品零售單位銷售止咳、退熱、抗病毒、抗菌素“四類”藥品的監測管理,督促藥品零售單位主動發揮“哨點”作用,做好購藥人員登記管理,建立發熱病人“早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四類”藥品銷售情況監測和登記上報責任。同時,加強對通過臺銷售“四類”藥品情況的監測監管,對未按規定銷售相關藥品的經營者嚴厲采取鏈接下架、限制銷售等措施;同步加強藥品網絡交易監測,確保及時發現問題隱患。(記者康亞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