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建筑產業現代化水平 廣東出臺《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提升建筑產業現代化水平,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鞏固全省建筑業支柱產業、綠色產業地位,加快建設建筑強省,廣東省出臺《廣東省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8月16日,廣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相關單位負責人詳細介紹了《若干措施》有關情況。發布會透露,未來幾年廣東將增加產業人才供給,開展勘察設計大師認定,樹立人才標桿,并通過建設產業工人訓練基地,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建筑業現代學徒制,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若干措施》提出了完善建筑產業體系、升級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質量安全體系、增強建筑業企業競爭力、支持建筑業走出去、優化發展環境六部分18項具體政策措施,構建了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路徑。
在健全工程質量安全體系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定期抽查機制,推進“智慧工地”“平安工地”建設,加強建材質量管理和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通過按標準落實工程優質費、強化標準工期基礎性作用以及發揮政府工程、龍頭骨干企業先行示范作用等方式,創建優質工程。
在增加產業人才供給方面,《若干措施》強調,繼續開展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認定工作,支持建筑業企業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建筑業現代學徒制,增加智能建造等新興領域產業技能人才供給。強化企業培訓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按照職工工資總額1.5%至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補貼。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加強產業工人訓練基地建設,大規模開展產業工人培訓、考核、認證工作。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專業分包企業為產業工人主要載體,逐步實現產業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為強化市場監管,《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和“互聯網+監管”模式,持續加強建筑市場從業主體行為監管,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根治欠薪行動,扎實推進施工過程結算,鼓勵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下限提高到80%以上。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市場執法、信用管理等信息互聯互通,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環境。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建筑業行業自律。(記者 郗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