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廳:及時發現糾紛隱患并及時調處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常態化,將工作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對苗頭糾紛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調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8月15日,吳忠市紅寺堡區司法局局長楊國文說。

日,家住吳忠市紅寺堡區大河鄉的陸某某與丈夫李某某出現家庭矛盾。大河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排查出隱患后,及時上報大河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大河司法所同綜治中心、派出所、婦聯等召開研判分析會議,積極介入調解,多次進行心理疏導,鑒于雙方已無共同生活的意愿,司法所為陸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引導雙方通過訴訟手段解決了糾紛。司法所并對此案件建檔,密切關注事情動態。

紅寺堡區司法局按照“大排查大調解”工作要求,針對較為突出的婚姻家庭糾紛開展專項排查,及時研判,并按照風險程度劃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制定管控化解責任,形成預警、響應、研判、回訪、上報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自開展黨史學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自治區司法廳實行排查、研判、化解、回訪“四清單”管理,重點圍繞婚戀家庭、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產生的各類矛盾糾紛,推動矛盾糾紛化解“閉環”運行。司法廳指導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持續深入開展滾動式、拉網式、地毯式摸底排查;指導全區各類調解組織,建立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研判清單,對有可能引發群體事件和個人極端案件的矛盾糾紛,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并積極配合做好化解穩控等工作;針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化解清單,深入化解,對賬銷號,對重點矛盾糾紛要“事”“心”雙解、確保案結事了;對已化解處理的矛盾糾紛建立回訪清單,對已經調解成功的案件,要在調解成功3天內回訪,督促其嚴格履行人民調解協議書約定事項。

截至目前,我區司法行政系統共排查矛盾糾紛25224次、化解矛盾糾紛16491件、調解成功15961件、成功率96.8%。(記者 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