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透明的價格機制

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海南將按照“權責對等、清費順價、穩步推進”的原則,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力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形成機制,水電氣等產品和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

《方案》指出,我省將重點清理供水供電供氣行業不合理收費,并將開展專項治理。2021年10月前,開展全省范圍的專項治理,對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及時曝光并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同時還要求,各市縣采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應通過理順水電氣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等方式逐步取消,具體取消時間由各市縣確定,最遲取消時間為2025年前。

《方案》要求,我省加快完善供水供電供氣行業價格形成機制。在完善供水價格機制方面,健全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用水價格機制。完善電價機制方面,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穩推進上網電價機制改革,有序放開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完善跨省跨區電力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序放開除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以外的用電價格,逐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健全差別電價機制。完善配氣價格機制方面,要求2021年9月前,已開通管道燃氣的???、三亞、儋州、文昌、瓊海、萬寧、東方、澄邁、臨高等市縣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全部核定具體配氣價格,建立并不斷完善管道燃氣銷售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

根據《方案》,海南還將嚴格規范相關行業企業價格收費行為,要求供水供電供氣企業在2021年12月前要對設施產權分界點以后至用能器具前,為滿足用戶個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等進行梳理,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合理收費、明碼標價,形成目錄清單,在本企業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公示,并實行動態管理,省內各市縣也應依法加強監管。

《方案》提出,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等,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決,不得以水電氣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2021年10月前,相關經營企業要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時向終端用戶公開,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